十几年前在常州买了一套居民房,但是当时不知道要过户的事情,房产证都在自己这边,但是写的是原房主的名字,就是没有过户,这两年想过户,但是原房主不同意过户的事情,这两年房子要拆迁了,想问下拆迁分的房子能分到我们吗?如果起诉,有胜诉的希望吗?
2024-10-25 12:11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将该房屋产权转让给新的所有人。如果原房主不配合过户,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如果拆迁后分配的房子属于被拆迁人的财产,则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分割给被拆迁人的。具体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和分配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以及拆迁协议中的约定。 至于诉讼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您的权利并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如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