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一些问题。我是合肥人,妻子是安庆人,于2009年结婚,结婚后来到安庆在妻子父亲公司工作,育有一儿一女,孩子平时交由丈母娘带,一直在安庆生活,婚后妻子父亲出资全款购置了三套房产,房产证登记在妻子和我两人名下,请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置,房产怎么处置?谢谢!
2024-12-28 08:3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房产的处置,具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或者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