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未婚夫最近在县城买了套房子,写的我未婚夫的名字,等我和他结婚了在加我的名字到房产证上,请问,这属于婚前财产吗?我结婚后加名字上去能不能受法律保障呢?
2025-04-18 21:40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房屋是婚后购买的,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你未婚夫的名字,但在实际生活中,该房产也是你们共同拥有。 至于能否通过婚姻关系对房产进行变更登记,通常情况下,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必须以配偶的名义进行过户。但是,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尽量采取合法有效的形式,如签订书面协议或公证等方式来明确产权归属和权利义务。 总之,在处理此类房产问题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充分考虑个人利益和法律风险,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