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是否属于工伤?
2020-12-26 21:30这不是单纯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急病,因疾病导致的结果!所以不能单纯依据不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而不认定为工伤。 这里牵扯到了一个因工作性质(虽然不知道是因什么性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治疗,也就是因工作原因导致了,最终生活不能自理的结果(可视为“不能及时救治”这一事故伤害的结果)。 从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这一《条例》立法本意来讲,应倾向于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综上所述,如果经医疗专家鉴定为:因延误救治时机导致的生活不能自理。我认为可以参照《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为其认定为工伤。 注:以上仅为作为一个工伤保险工作者的个人意见,具体认定结论还应以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最终认定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