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4年以自己的名义帮朋友借了20万,用自己房子手续做抵押,——不是房本。从借款日到2015年7月8号都由我朋友支付每月4分的高利息,但就在去年她突然病故,现在借款人起诉我,但在这之前每月都是由她转给我,我再转给借款人。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2024-07-01 06:1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4年以自己的名义帮助朋友借款并用房产手续作为抵押,但并非房本。从借款到2015年7月,都是由您的朋友支付利息。现在您的朋友因病去世,借款人起诉您。 首先,您需要确定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关于借款人、担保方式、还款责任等方面的约定。您作为名义借款人,如果合同中明确了您是借款的直接责任人,那么您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实际使用资金的不是您,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您需要对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您提到每月利息都是由您的朋友转给您,再由您转给借款人,这可能表明您与朋友之间存在一定的代理或委托关系。如果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仅仅是代为转交利息,并且借款的实际使用人是您的朋友,这可能有助于您在法庭上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 最后,您需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和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合同内容、收集证据、准备诉讼材料,并在法庭上为您辩护。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借款人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