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有结婚证,有个孩子,彩礼是拿结婚证前领的,双方性格不合,互相看不顺眼,过不下去了,请问彩礼怎么办,他家经济不错,中途离开过,怀孕了就没有走过了,现在受不了,请问彩礼怎么解决,还有孩子,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么?
2024-08-28 02:56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并且没有约定支付彩礼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婚前财产的归属、双方的经济条件等。 对于孩子的问题,如果孩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的,则该孩子的抚养权通常由女方享有。如果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如果您和对方未能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存在情感矛盾以及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以便法院能够支持您的诉求。 最后,建议您与对方沟通,尝试寻找一种有利于家庭和谐发展的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效,那么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也是可行的选择之一。但请务必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