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买的房本,后来拆迁给了承租楼,房本写她的名字,我俩现在离婚,法院能判房本写谁的名字就归谁吗
2025-12-29 08:50关于您提到的房产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且该房产已经登记为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法院通常会考虑房产的价值、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将房产判给一方所有。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之外取得的,例如通过拆迁等途径获得的补偿款,这些款项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也可能不被判决归一人所有。 因此,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处理房产分割事宜,或者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房产分割问题。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具体价值、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程度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