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麻烦咨询下,我老公孩子的抚养权在他手里,孩子在对方带,他每月给一千,他说他给的钱是对方带孩子的钱,给的一千不是抚养费钱?他这样说对吗?
2026-01-30 23:42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等需要而支付费用。抚养费的金额和方式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应当符合当地生活水平和社会平均收入水平。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丈夫认为每月给付的1000元是用于孩子日常生活的费用(如食物、服装、医疗保健等),而不是用于孩子的抚养费,则可能涉及混淆概念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抚养费指的是为了满足子女的生活需求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明确他的说法是否准确,并寻求法律帮助来澄清这个问题。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