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凯和王明海是浙江省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分别是11岁和12岁,两人约定在六一儿童节骑单车去郊游。孔德凯只有一辆旧单车,于是趁父母不在家时,偷偷拿走1000元。然后到某商店买了一部新的跑车,实际花费是910元。然后孔德凯与王明海一起踩着新的单车去郊游。孔的父母发现后在孔德凯的带领下找到商家,要求退回单车。商家不同意,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该单车是在该商店买的,并且商品一旦售出既不退货,孔德凯却坚持认为是在该商店买的。 后来孔德凯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在律师的支持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回单车,退还款项。 本案如何审理?
2022-04-08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