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以来对方家因嫌弃是女孩,从孩子出生迄今为止从未给孩子生活费 从未看管 监护过,本人也对这段没有感情的生活彻底死心,想要离婚,彻底自己带着孩子过,希望律师们予以公正处理。男方家在平顶山汝州市。 有结婚证,孩子刚过两岁,自己带孩子,
2024-06-26 14:3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有权利提出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中国,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 1.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 **诉讼离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您可以主张由于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应由您抚养,并且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年龄足够表达意愿)、双方的抚养条件等,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准备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法院在判决时会特别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