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肉没蒸熟,是生的,食堂经理说重新赔偿我一份饭,请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要求吗
回答数:547
您好,不符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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