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7年8月23号租的院子。和房东写的合同一年,到2o18年8月23号到期。院子大,合同写的别人也可以在租。到2018年3月28号我放的货被人偷卖了,经查证,是别一个租院人卖的。他说房东开的门,房东让卖的。泒出所说没办法强拘卖货的人,20多天了,还没处理好。可不可以强拘偷卖我货的人。谢谢
15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财产损失和盗窃罪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确实存在盗窃行为,并且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可能会构成盗窃罪。如果您认为您遭受了经济损失,建议您尽快报警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能够进行调查取证和刑事立案。 在警方介入后,他们有权对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或逮捕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公安部门,向他们报告这一情况,并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指导。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您的经济损失。当然,这需要您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支持性材料,以证明您的主张。 总之,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