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姐妹,姐夫是上门女婿,我于2003年结婚,2010年离婚后和爸妈住在一起,由于爸妈房子太破旧,我于2016年重新翻修这个房子,姐夫对我很大意见,2017年我将户口迁回娘家,自己为户主,爸妈说我结婚前分得一亩三分地应该规我所有,他们说的对吗?我有应得份额吗?应得份额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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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分给您的地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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