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公司收取服务费或管理费合法吗
2025-03-29 01:46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在实践中,如果借贷双方对借款合同中有关服务费用或者管理费用的条款存在争议,应当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判断。一般而言,如果该费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约定,则可以视为服务费用或者管理费用,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有效成立。 三、需要注意的是,在借贷过程中,如果涉及第三方如担保机构等提供担保服务时,其提供的服务费用或者管理费用是否合理、合法性需要具体分析。若相关服务是基于平等自愿原则下由借贷双方共同决定的,则这些费用通常被视为服务费用;若服务并非双方共同决定,而是由一方单方决定并收取,则可能涉嫌不当得利或者其他侵权行为,需谨慎处理。 四、总之,对于借贷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或管理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合理性与合法性,避免因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