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我全责我不服怎么办,但是签字了 在高速上我在最左侧行驶,前方有事故,我车速六十多,然后后面从我右侧超车,对方已经变道完成然后紧急刹车,我也刹车了,但是没刹住追尾了,我有行车记录仪,交警判我全责,说对方变道完成了,但是距离太近,我不太懂,上网查了下,说右侧超车也有责任,是什么情况?求帮助
2019-11-25 21:59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