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签三年 5万/年 快到期了房主让我多交1千 说是小房费 合同上写由我承担物业费包烧费房费 昨天过来跟我说让我交1000小房费 包含在房费两个字里面 但是合同上没写1000 只有5万 他说这是公产房 一年给国家交1000 让我交 我想请教一下 我应该给他吗 (补充协议里写让我承担营业房费 我不太懂是什么 他之前没有告知 他说过所有费用都包含在5w以内 只是口说无凭 我没有证据 ) 今天来 说这1000是公产房租赁出去作为商用向国家上的税 说是包含在房费二字里 且补充协议里营业房费就是这1000 然后说我现在欠他钱要告我 说我不给他这1000就不租给我 但是合同签了三年 这样不算他违约吗?
2021-08-0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