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上班,介绍老乡来上班。但我们是情侣关系并住在一起。7号下班突然晕倒,同事打电话给我说她晕倒了,我背她去的医院,在去医院的过程中,她腿上有擦伤,现在治疗无效,身亡了。是我拿她的手机通知她的家里人。我需要担责任吗?
回答数:394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对她的死亡,你没有侵权过错责任的,你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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