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是否加当事人名字,一旦离婚,房产没有当事人的份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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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且该房屋登记为双方名义下的,即使一方单独支付了购房款,另一方也享有同等的共有人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或双方在离婚时主张自己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但基于其共同出资的事实,通常法院也会认定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有其他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满意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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