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安不远给出不予立案的告知书

2019-10-18 17:2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以上规定,公安机关不是对每个报案人都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以下情况不用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一、已经立案的不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报案不等于立案,立案也不等于破案。报案后,侦查机关已经立案,但没有破案,这种情况不需要通知报案人。 比如,报案人报案被强奸、被抢劫、被盗窃,几个月后没有消息,报案人沉住气了,向公安机关要《不予立案通知书》。其实,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了,只是还没有破案,档案不会给报案人书面答复。 北京人几乎都有过丢自行车、丢手机的经历,报案后有几个破案的? 强奸、抢劫、盗窃等案件,报案后也很难及时破案。往往是抓住一个盗窃犯,犯罪嫌疑人又交代出几十起盗窃行为,抓住一个强奸犯,犯罪嫌疑人又交代出十几起强奸行为,这才破了多年的陈案。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给报案人发《已经立案通知书》,立案后没有破案的,报案人不会得到什么通知。 二、移送其他机关的不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受理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将案件移送其他机关,不代表不予立案,不用制作不予立案决定书。 三、受理机关只有在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能决定不立案。《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是发给一般报案人的,而是发给控告人的。被害人没有报案,其他人报案的,不用发《不予立案通知书》。被害人报案,没有具体指控何人犯罪的,不具备控告人身份,不用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内容是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犯罪。“ ”你指控的人不具备作案时间。“ ”你控告的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等等。 控告人如果不服,凭《不予起诉决定书》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坚持认为的犯罪嫌疑人。

2019-10-18 17:28:2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160今日律师解答 45880

相关推荐
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占地赔偿款 1回答
行政再审己收案己分配给承办人并且有案号说明是立案了吗? 1回答
京东白条逾期上门访问合法么 1回答
深圳国际法律免费咨询 1回答
请问跟前妻二十年前名下有套房离婚后法院判给了前妻现买房还算名下有房吗 1回答
仲裁委员会解除财产冻结申请书 1回答
法院判3年,但是判决书上是2年 1回答
为什么强奸未遂案会改为普通案件 1回答
离婚后女方有房产吗? 1回答
未满16周岁盗窃不承认 1回答
框架结构强被打洞应该赔偿多少 1回答
父亲被检察院调查中 想把房产转移到我名下 1回答
天津受理湖南得一案件审判结果,是非法吸收公众,还是什么罪名 1回答
扶贫资金使用出现争议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1回答
婚前怀孕,后离婚后给孩子改成母姓,后来发现孩子不是原男方的,该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