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在家附近小区花店订购了月花,共96份,金额2376元,有效期为一年,但期间遇登革热,疫情等原因,导致大部分时间未能正常取花,故2020年6月份左右与店家协商约定年前取完剩余次数,至六月份起取花均提前咨询是否有花,但店家经常不回复,多次去店里拿时答复没花无法配,致使取花份数没有用完,12月份询问是否有花时,答复无花、过几天等,最后让老板有花通知我来取,但快一月有余店家均为告知,现又以有效期已到为由停止提供。截止目前共取51份,还有45份未取,自行协商后,店家月底前再提供4份。本人觉得不合理,所以申请维权
2021-01-21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