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农村,在1985年修建房屋,在1995年一条220千伏高压线在我们未同意下横过我屋一顶,经测量线离地面16米高,之后我们找过多个部门要求搬迁无果,电力部门并明文告之不能在原地翻修房屋,要我们自行搬迁再建,请问律师这样合理,合法吗?我们又怎样去申诉。
2025-03-05 23:56您的情况涉及土地使用和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表明政府有权依法征收或征用土地,以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 关于您提到的高压电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因此,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其撤销相关决定,并进行合理的补偿。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 最后,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