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事故对现场负责人的处理

2019-11-16 15:5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在生产现场出现工伤死亡事故应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来判定责任,应本着“尽职免责、失职追究”的原则进行处理,要认真分析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还是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环境不良造成的事故,如果生产负责人已按照安法十七条规定履行了职责就不应承担什么责任,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生产负责人因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还应按刑法修正案六承担刑事责任。

2019-11-16 15:54:0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461今日律师解答 48888

相关推荐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1回答
常州劳动局在线咨询,你好我这边是,上个月辞职老板说再做满一个月再走现在做完了工资也不给人也不让走该怎么解决? 1回答
知道老婆婚前有精神病患者,婚前和婚后性格不合,可以离婚吗 1回答
丈夫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法院对夫妻二人及子女名下唯一住房如何执行人 1回答
工地签的食堂承包合同有法律意义吗 1回答
五福家园山药粉合法吗 1回答
店铺入股投资协议你好 1回答
怀孕辞职了,老板不发工资 1回答
为了争夺农村的房子刻他人名字章犯法吗 1回答
给精神患者吃安眠药送医院这样违法吗 1回答
怀孕期间怎么离婚最快 1回答
网上被骗3000能立案吗 1回答
同事之间发生口角动手使一方身亡怎么处理 1回答
补漆的钱交了 当时没时间补 说申请退款时间比较久 现在又不退款了 怎么办 1回答
工亡事故对现场负责人的处理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