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
回答数:493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付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对于不签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765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93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