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户在商都,我们在包头居住了六年,能不能直接在包头办理离婚还有这个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2025-07-27 12:38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和配偶可以选择在包头市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 关于您提到的“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具体取决于您所指的具体法规或政策。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文本或政策文件,以便我为您提供准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