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08年在日本东京大使馆登记结婚,09年开始感情出现隔阂,10年开始我回国工作,12年底我又回东京工作,也以中日之间往返内容为主,到15年为止几乎都不在日本,两人到现在也一直处于这样分居状态。两人有一女,现生活在女方老家,上小学。双方无法在日本大使馆协议离婚,如何在国内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双方老家都是福建福清市。
13天前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提起离婚诉讼。您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状准备。在起诉时,您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离婚诉状,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送达离婚诉状。法院收到离婚诉状后,会通知被告参加诉讼,被告也有权利提出答辩意见。 开庭审理。法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就离婚案件的主要事实进行审查,并听取双方的意见。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后,法院将作出离婚判决或者调解。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则可能达成协议;如果不同意离婚,则可能会继续审理。 上诉与执行。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最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请注意,在中国,离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夫妻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且无重大过错等。此外,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因此,建议您在起诉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