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花了11万多的首付在成都温江买了一套房子,贷款分20年还清。还款快一年了,她出了5000块钱一共。我出了14万多。现在和女朋友分手了,然后她要分这套房子增值的部分,我应不应该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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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您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该房产价值上涨是您的个人财产增值,因此不应给对方分割。此外,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书面确认,那么按照协议处理,否则按法定程序处理。建议您与女友协商解决,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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