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购买重疾险+医疗险,2019年5月7日第一次生病住院,5月21日转省儿童医院住院。因买保险时保险人员未问生孩子时候小孩子有没有生产时住院,而我当时也没那意识,所以在保险购买时未提及。且咨询医生生产时吸入性羊水导致的新生儿肺炎和本次肺炎无直接关系。本次理赔,对方给出回复是有可能拒赔。请问我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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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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