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二十岁,未婚先孕,男方没达到结婚年龄,所以扯不了证,只订了婚,现生有一子,已经一个月了,现因房子跟男方在闹矛盾,请问我有权利让男方买房子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吗?如果跟男方分开,退婚,我需要退还订婚的彩礼钱吗?
2025-03-17 14:05尊敬的用户,您的问题涉及婚姻家庭法方面的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在此,我可以为您提供一般性的解答。 关于房屋产权归属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前,一方已为另一方支付购房款的情况,除非另有约定,该笔款项原则上应当由接受赠与的一方所有,而非直接转给对方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男方购买的房屋,即使是在订婚期间,其所有权也应归女方所有。 至于退还彩礼的问题,这涉及到个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和道德观念,通常情况下,彩礼是用于表示对新人幸福生活的祝福,而非必须返还。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双方的实际经济状况、当地习俗以及是否签订了书面协议等多方面因素。 请记住,任何法律问题都可能具有复杂性,并且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