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四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没缴纳社保。昨天刚通过快递形式递交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到总部,(本人在分公司上班),理由是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 结果今天就委托第三方社保代办公司让我过去补交社保。 问题:1、是否可以拒绝补交社保,因为昨天已经发送解除通知了,下午会总部人力会收到通知。如果拒绝是否还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2、因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已经发出去了,如果这时候去第三方那里办理社保对我仲裁是否会有不利?
2021-06-06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