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官司当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我与男方2015年年底起诉离婚,当时法院判孩子归我,男方每月出抚养费1千元,车分1.5万,当时有一处房产和家具家电没分割,判决离婚后卖掉房产还完房贷余27万,但男方一直未离开,现在感情破裂要求分手,想问一下孩子抚养费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付清吗?房产增值部分怎样分割,孩子抚养费,车款,一直都没给钱,想问一下家具家电怎样分割,具体能分到多少钱?需要起草什么样的协议或是诉讼要求分割财产。2015年离婚,当时房产婚前买的,婚后共同还贷,40万,孩子6岁
2025-04-22 19:03您好!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决定。 财产分割。包括房产、车辆、家具家电等实物资产以及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分割。这些财产的分割应当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各方对家庭贡献的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 住房公积金及养老金的分割。如果一方因工作原因已经购买了住房或缴纳了公积金,这部分权益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结果。 法院判决书的执行。如果法院判决中明确了具体的财产分割方案,并且对方拒绝履行,则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来执行判决。 至于您提到的家具家电是否应予分割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这些物品是夫妻共同购置并用于日常生活,那么它们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共同购置,而是个人财产,那就不属于分割范围。 关于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问题,这是需要看实际情况而定的。如果您认为对方长期不支付抚养费导致生活困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增加抚养费或者变更抚养权。关于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也需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 最后,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了解您的情况并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能够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代理。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