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前妻是2014年七月离婚!当时协议内容是孩子跟我!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重大疾病等费用与女方共同承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女方给予!到现在为止女方没有给过任何费用!我是否可以找女方要求给予???感谢律师感谢!
2024-07-25 23:06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建议您详细阅读并确保协议中明确约定的生活费支付方式。如果协议中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按照协议要求进行主张。如果您对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如果您的前妻未按协议履行义务,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先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如协议副本、支付凭证等,并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和政策变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