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月7日来到一家装饰公司做内勤,6月初提出离职。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也一直以公司周转不开的名义没给我工资。有工作证明,工作4月了,一个月工资3000,在我工作期间,我以我的名义借了5万多网贷给公司老板用,现在老板依然以周转不开的名义一直拖欠网贷不帮我还,在我两的聊天记录里能证明网贷是他用的。我是内勤,在我离职的时候把公司公章还有营业执照带走了,我怕我找不到老板,老板不去公司,现在他还不知道。我想咨询一下,他欠我网贷这些钱和我工资我该怎么要,还有我私自拿走公章和营业直销违法么,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24-10-23 21:55首先,您应该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您的债务问题,并寻求合法途径来偿还贷款。您可以尝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关于公章和营业执照的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不得擅自将公司的印章和营业执照转交他人使用。因此,您在离职时带走公章和营业执照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另外,如果您的债务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建议及时联系债权人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形象和声誉,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影响到未来的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