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在一家建筑公司打工,后来公司倒闭了,人也找不到了,只能联系地方手机号码,现在合股的公司,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要回拖欠的工资吗?
2025-12-29 14:54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您有权要求您的前任雇主(即之前的工作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尽管您的前雇主已经破产,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他们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如果您与现在的合股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并且对方承认欠款的事实,则您可以向该合股公司提出请求并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同时,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您确实为该公司工作过,并且符合支付工资的条件。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事务时,最好先了解当地的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