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几年前与在网上相识的金井男人结婚。没想到结婚后发现他的房子车子都是贷款或借钱买的。而且总以小作坊需投资为名四处借钱,把我的十万多血汗钱也骗去,拆东墙补西墙,不给钱就有时家暴。后来甚至发现他结婚的身份证都是借他弟弟。实在受不了我逃回了老家。没有离婚(怕家暴也怕承担他欠的债务)也未迁户口。现在六七年过去了他的信息包括电话等也逐渐失去了。请问律师,现在我若离婚或迁回户口该怎么办?
2021-01-31 19:12户籍迁入和迁出,各地的政策各不相同,如果是当地的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公安户籍部门索取有关的政策信息的,对方不予受理入户申请的,必须提供不予受理的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你对于处理结果又异议的可以在有效期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