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房产,因家中有事急用钱,在中普用房低押贷款我需要贷款25万元,5年还,业物员说可以,当时签合同时签了一年,说一年一补签,也作了公证,先交利息最后交本金,利息足38O元17,服务费12,平台费12ooo元,担保费每月是116o元,下款给我23万元,到手21·5万,说就批这些,来年再补签合同就签了个本金3O万,说加一些费用本金30万了,继续交着利息,3月再签本金按38万了,从25万,长到30万,38万交利息是按25万,3o万,38万我只看见21.5万元,有银行往来帐,现在月一切费用加起来近7千多元,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请律师给我指点,在法律方面的帮助,谢谢。
21天前首先,您应该立即停止向任何第三方支付额外的费用,并确保所有交易记录都准确无误。其次,您可以考虑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要求他们退还多收取的费用或重新计算您的还款计划。此外,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不合法或欺诈行为,请及时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法律机构以获得帮助。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