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签过合同,他们说走的时候提前半个月说,我提前说了,老板说人没招上,不让我走,意思我给他说晚了,说走的时候工资不给我,然后我上班去了,人家不要我了,说我态度不好,怎么样的,然后把我半个月工资压着不给了,这样可以要回来吗,
16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劳动纠纷。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您的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并且存在不当行为导致您离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建议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 请注意,具体操作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需要解答,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