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公离婚7年多了,当时的离婚协议的答应款还没有付清,前一段时间我们刚刚复了婚,当时的协议还管用吗?那笔款还能要得来吗?
2025-02-06 05:48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咨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财产应当按照法定原则分割。在您和丈夫离婚后,如果当时有离婚协议,并且该协议涉及共同财产的分配,则该协议仍然有效,可以作为分割共同财产的依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必须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违反公序良俗。因此,如果您想要求回当初承诺的款项,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重新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合理。 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书、银行流水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 最后,任何法律问题都应通过正规渠道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