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长沙超市里面上班,还在试用期。之前是新店开张,正式营业才几天,开张前都是跟他加班加得很多,把卫生啊,摆货摆好,那时候上班的时间就是早上八点,下班的话就是看加班加到几点。现在超市进入正轨了,但是他们安排我们上班的时间太乱了,每天上班的时间都不一样,一共有四种上班时间,我们接受不了,我们建议他超市更改时间,她不接受,或者是要求我们每天多上两个钟,但是一个月只给补300块钱!300块钱,算下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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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与超市协商不成的,您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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