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怀孕开始都是父母照顾,直到孩子三周岁,男方只是偶尔看孩子一次,孩子对父亲感情不深。第一次离婚上诉至正式离婚判决半年内,男方只要求见孩子一次(大概2小时)刚离婚时,男方有二次临时要求见孩子(不在判决书规定时间)因为时间问题没见,然后男方就拒付抚养费也没要见儿子。直到五个月后,付清抚养费(我没有去催付抚养费)。六一早上打电话给我要求下午看孩子,因为六一要出去旅游,没同意,他就说要上诉告我,儿子不愿意见他,说他是陌生人、骗子,因为幼儿园加强安全教育,说陌生人会骗孩子把孩子卖掉,所以他把父亲、陌生人、骗子画上了等号。如果男方上诉,法院会让孩子作供吗?女方该准备什么?法院会如何判?
4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前夫之间存在一些争议,包括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关于是否需要孩子作证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您应该保留所有与孩子相关的重要文件和记录,以便为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感受,并尽可能地支持他们做出明智的决定。 如果您认为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或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并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