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上一所职中应聘,是私人的培训机构,负责招生,办的是自考大专班,现在已经做了快五个月,当初应聘的时候承诺每个月十五号发工资,三个月试用期转正签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现在工资有时也不按时发,也没有给我转正,上个月我问说这个月给我转而且没说有什么要求,这个月我问他又说要写报告,上周我和另外一个同事提出辞职,他只说把另一个同事的工资发了我的还要等,这几个月的相处下来我对他毫无信任可言,于是我和我同事就用收学费把自己的工资结清了,他联系我说让我把钱退回去,说要报警告我挪用公款,也就一千多块钱,还污蔑我说我偷了他的电脑,当时办公室被盗已经报了警并且立了案,这算不算毁谤?我该怎么办?
2021-07-16 11:14建议归还学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