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现在要离婚对方想要房子,还要我给她钱,
6天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婚前购买并以个人名义登记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应当视为共同所有。 如果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并且其中一方要求将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另一方可以拒绝。但是,除非有特殊理由(如债务负担等),否则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不会强制执行对另一方的补偿请求。 至于对方要求你给付金钱,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房产价值上升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那么你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按照法律规定,这部分增值部分是应该由双方平均分配的。 建议您与对方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各自的诉求和利益,以便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