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家具商场开茶叶店,合伙人甲方以签下家具合同作为入股,乙方我投入所需费用入股,实际甲方和家具并未签下合同,并且家具方在知情的情况下让我们入住经营,时间未超过2个月,现甲方联合家具以自己经营为理由要求我退出并不做出赔偿,在乙方未知情的情况下还把店铺的物品全部清理出去,强破乙方退出,还恐吓乙方不能进入茶叶店,否则进行人身攻击,问甲方是否单方面毁约,家具方是否有肩带责任,合伙欺骗乙方进行资金投入和精神上的付出
2024-12-08 01:24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甲乙双方是否单方面违约。 -从您的描述来看,甲方与家具商场之间的交易似乎没有达成协议。如果家具商场拒绝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同,那么家具商场可能被视为违约。 家具方是否存在肩带责任。 -如果家具商场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允许你们入驻并经营,那么他们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合伙人的精神损失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的精神损失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具体数额需要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对于乙方的权益保护。 -对于乙方来说,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损失(如押金)、精神损失等。因此,他们有权寻求法律救济,包括请求赔偿或采取其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分析基于您提供的信息进行推断。具体的法律意见应由具备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提供,特别是当涉及到经济纠纷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法律评估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