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3年6月1日借出去10万元钱,有借条,转账记录都有,年利息是24000元,一年一结利息,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只给了1次利息,每次要钱的短信记录都有,现在你给了怎么办
2025-06-12 09:43您在2013年6月1日借出10万元,并且签订了借款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利息,但尚未偿还全部本金,您可以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您的款项已经被用于他处,或者借款人已无法联系到,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剩余本金和未付利息。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为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