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外婆有一套动迁房,由于家庭原因还没有去办理,房子还没拿到,请问外婆可以把她所属的份额给某一个子女吗?或者在房子没有拿到的情况下能去公证吗?
2024-09-24 23:43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外婆想要将其所拥有的动迁房屋的份额赠与给其中一个子女,首先需要确保该子女是具有继承权的人。如果您外婆已经去世,则需要由其法定继承人来行使这一权利。 另外,在房产未正式取得所有权之前,您无法通过公证方式将财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视为有效的。因此,建议您先确认该子女是否为合法继承人,并且按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或遗产规划律师以获取最准确和全面的法律意见。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