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你好我想问问我的房子是2008年盖的给我补贴款了就给两家有我钱下来十多家分了他们右下来了右不给我分了都是一年盖的我问问能告吗
回答数:500
尊敬的客户,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政府在建房过程中给予补助,且该补助款项已经明确属于个人所有,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当地的律师进行咨询。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172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00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