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申请追加被告申请书
2019-11-07 11:07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小王,女,汉族,住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一区X栋xx号,身份证号:xxxxxx 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150号,联系电话:95518/*******567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原告赵某诉申请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因申请人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20万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且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保险期限内。故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