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 孩子半岁的时候离婚。因为是我提出离婚。前夫要求在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无子女 也没有给过抚养费。本来也不打算和他有什么关系!现在孩子六岁了。我想把名字更改。前夫现在再婚没有生育。又想过来和抢夺抚养权。我想问 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能把孩子的名字改过来吗? 他有固定的工作我而我没有
15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变更孩子姓名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能够成功。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孩子的出生证明上已经记录了您的名字,并且这个事实已经被法院确认,那么您可以要求更改孩子的姓名。但是,如果您之前并没有登记孩子的出生并因此导致无法更改姓名,那么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对于抚养权的争夺,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量避免与前夫进行直接接触,以免影响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质量。 最后,如果前夫想要争夺抚养权,您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如孩子的照片、视频等,以及向相关机构(如学校)了解孩子的情况,以证明自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并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处理类似情况时,应该尽可能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