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2011年认识的,2012年结婚,差不多是裸婚,2013年生了个儿子,期间他一直不务正业,没有什么固定工作,还欠了别人好几万,至今没有任何婚后共同财产,只有一些债务,如果我现在要离婚,儿子给他,我能要求补偿吗?如果没有补偿的话就等于这几年我白给人家生了个孩子,啥都没有得到。
2025-01-10 15:01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子女的利益最大化。 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照顾能力。 一方是否愿意承担更多的抚养责任或教育义务。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婚姻中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物质支持,因此很难直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不过,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为家庭做出了较多贡献,例如提供了稳定的居住环境、经济收入等,那么可能有资格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此外,考虑到您已经生育了一个孩子,而且孩子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适当照顾到孩子的利益,考虑给予一些补偿。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家庭和谐,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