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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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参与农村土地确权的有8个对口部门: 1、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各县土地确权工作总体协调; 2、党委农工办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 3、农业(经管)部门负责宣传培训、业务指导,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考核; 4、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经费; 5、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指导处理有关权属的矛盾纠纷; 6、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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