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6年9月借给某同学1万元钱,他承诺16年12月底还款,后拖至17年3月还5000元,自今年6月份至今一直索要无果,孩子考入大学急需费用,迫于压力他说9月8号将归还,当时未打欠条,我想让他现在给打个欠条,若不还起诉用,请问这欠条应该书写何日期?写借1万归还5000仍欠5000,还是直接写欠5000元?2016年9月借钱时用网银转的他1万元有转账证明。麻烦您了,谢谢!!
2021-06-04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